→ hcktaiwan: 60天再申請比較妥,遞出申請就可以合法待著等綠卡。 05/05 15:11
→ hcktaiwan: 要等多久不一ㄉㄧㄥ 05/05 15:12
推 mirasaur: 可到immigration版爬一下文,很多跟你一樣的例子 05/06 07:52
→ mirasaur: 基本上ESTA入境後等60天再申請,遞出申請可以合法留美等 05/06 07:53
→ mirasaur: 綠卡面試。一般申請綠卡時請一併申請AP/EAD(免費),這張 05/06 07:53
→ mirasaur: 卡大概3個月會收到,收到後可工作也可短期離境。 05/06 07:54
→ mirasaur: 這張combo卡算是綠卡通過之前給妳過渡用的,當然如果沒 05/06 07:55
→ mirasaur: 有用到的機會很大,不過請還是申請,反正免費。 05/06 07:56
→ cchris: 拿到綠卡或AP前就離境的話,綠卡申請就作廢;immigration板 05/06 08:07
→ summer3315: 請問60天是不成文規定或前人經驗嗎~還是官網有寫? 05/06 14:04
→ hcktaiwan: 60天是自由心證,你不想等就直接送申請 05/07 00:23
→ hcktaiwan: 最糟就是被認為是詐欺,打官司或回台申請。 05/07 00:26
→ hcktaiwan: 但我還沒碰過硬衝的朋友或是這麼倒楣的人就是了 05/07 00:27
→ cchris: 60天是移民局的法規,但公民配偶例外 05/07 04:02
→ summer3315: 所以c大的意思是我可以再提早一點丟? 05/10 01:11
→ cchris: 雖然的確如此,但若遇到不熟規定的移民官員就很麻煩,保守點 05/12 03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