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我接下來即將到兩間不同的學校當交換生,
一個是今年的fall semester一個是
明年的spring semster。
目前有拿到第一間美國學校給我的DS2019,
期限為今年12/31為止,現在正在申請j1簽證中。
想請問大家,因為我的DS2019到今年年底就過期了,這樣我是要
1.請另外一間學校寄給我新的
DS2019嗎?
這樣可以算J1 Transfer嗎?
是麻煩spring semster的學校幫我申請即可嗎?
還是說
2.我一定要回到臺灣重新申請J1簽證?
這樣不會跟2年條款強碰嗎?
希望是可以不要回臺灣才能申請!
因為打電話問AIT都只聽到機器式回答,實在不知道如何是好...
只好上來麻煩visa版的大家了!
先感謝大家花時間的回答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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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63.14.43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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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kevin403 (163.14.43.12), 05/27/2015 19:10:00
※ 編輯: kevin403 (163.14.43.12), 05/27/2015 19:28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