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kevin403: ok我了解了,感謝熱心的回覆! 05/28 17:13
※ 引述《kevin403 (kevin403)》之銘言:
: 大家好,我接下來即將到兩間不同的學校當交換生,
: 一個是今年的fall semester一個是
: 明年的spring semster。
: 目前有拿到第一間美國學校給我的DS2019,
: 期限為今年12/31為止,現在正在申請j1簽證中。
: 想請問大家,因為我的DS2019到今年年底就過期了,這樣我是要
: 1.請另外一間學校寄給我新的
: DS2019嗎?
不算,兩份 DS-2019 的號碼應該不同,無法轉學。
: 這樣可以算J1 Transfer嗎?
: 是麻煩spring semster的學校幫我申請即可嗎?
J-1 要轉換,必須要領域相同,資助人也不反對,比 F-1要複雜許多,但也有成
功的例子。
: 還是說
: 2.我一定要回到臺灣重新申請J1簽證?
很有可能。
: 這樣不會跟2年條款強碰嗎?
連續 J-1的 12/24個月限制不是由 212(e) 規定,請閱讀耶魯大學說明
http://www.yale.edu/oiss/immigration/common/j1scholars/bar.html
基本上你應該沒問題。 212(e) 只有限制 J-1後面的 H、 L、或移民簽證申請。
: 希望是可以不要回臺灣才能申請!
: 因為打電話問AIT都只聽到機器式回答,實在不知道如何是好...
: 只好上來麻煩visa版的大家了!
: 先感謝大家花時間的回答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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