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deanj6 (po)
看板VISA
標題[北美]匯率變更,需要重新繳費嗎?
時間Wed Jun 17 09:27:28 2015
網站上公告:
美國在台協會自2015年06月08日起將調整其領事匯率,由美金$1=新台幣$32調整為美金$1
=新台幣$31。
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在06月08日當天或之後繳費者,必須以新的匯率繳交。
在06月08日之前以舊匯率繳費的申請人,則可以在一年內繼續使用該繳費收據。
好巧不巧我在6月8日當天繳費,不過當時印出來繳費的匯率是美金$1=新台幣$32
所以繳的費用是超過更改新費率後的費用的
這樣我還需要以新費率重新繳交嗎?
如果要重新繳費的話該怎麼進行呢?
另外之前已繳的費用還拿得回來嗎?
謝謝釋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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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cchris: 你貼出的原文裡就有答案了,請再讀一次 06/17 10:12
→ youngsam: 就按照印出來的繳錢。結束。 06/17 22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