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alonsosun (Alonso)
看板VISA
標題[北美] 關於員工申請L1資格
時間Mon Jun 29 08:16:44 2015
L1申請資格中有提到,三年內必須要在美國境外公司工作滿一年,
才能夠具有申請L1的資格,關於工作滿一年的定義,
想請教一下專業的朋友們以下兩個問題
1. 境外工作時間是指,不要入境美國工作的時間累積滿一年,
例如:目前人在台灣工作,出差至其他亞洲國家的時間,都可以累積計算嗎?
或者一定要在台灣累積待滿一年,才符合資格呢?
2. 如果入境美國是以B2觀光名義,入境時間也需要被扣除在累積一年的時間中嗎?
再請專業大大分享專業知識,感謝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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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qsss: 沒這麼複雜喔, 就是在美國境外的分公司滿一年就可以 06/29 09:43
→ alonsosun: 但出差到美國 是否要扣除出差天數呢? 06/29 10:15
推 qsss: 不用,所以我才說不用想這麼複雜,就單看你在境外公司的服 06/29 18:21
→ qsss: 務年資 06/29 18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