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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之前cassine大撥冗回覆 目前和老闆商量的作法 是回台灣之後 再次入境美國用VWP 然後和海關說有重要project需要參與兩周 並且秀海關人員給看以下資料 1. 公司寫的信 證明入境2周的工作內容 並且說明必須要有我在場的必要性 2. 10/1正式全職工作的合約證明 解釋為什麼護照上有H1b簽證 3. 10/1之前的約聘制(Contractor)合約證明 解釋銀行的收入(以防萬一查到有ZenPayroll收入) 如果核准的話就偷偷待在美國到9/20出境再換H1b進來 如果不核准 就乖乖回台灣 想請教的問題 : 1. 參考了VWP 的網站 who is eligible to travel under VWP 第四項 我們公司不在career list 上 http://www.ait.org.tw/en/vwp.html 是代表我不能因為我們公司project的名義進來嗎? 2. 想要請問這樣子被抓到的話 有可能會影響H1b被取消嗎? 想要請問有經驗的大家 多了解這樣做的風險 3. 這樣的狀況是必須要申請B類簽證 還是說VWP ESTA還是適用嗎? ※ 引述《cassine (Savannah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giintaipei (阿雞)》之銘言: : : 最近聽說一種的方法但不確定是否可行 : : 是用B1 (可從事商業活動的觀光簽證) 入境 : : 並且待到12月 再回台灣辦H1-B工作簽證 : : 這樣會不會有問題呢? : 如果你沒有美國來源的收入,而且移民官也相信你不會工作就沒問題。 : 然而現在 B-1/2簽證核發難度高,這條路不妥當。 : : 不好意思 方便再和您請教 如果9/20才能再度入境美國 : : 意思是我可以9/20之前在台灣辦H1-b : : 並且以此身分入境美國嗎? : 沒錯。 : : 另外由於和老闆討論過這個問題 : : 若是遠端工作的話 : : 或是把此次當成是出差的話 : : 是否仍然能繼續使用payroll系統 : : 還是必須要終止呢? : 沒有差,在境外也可以有美國來源的收入。 : : 再次感謝您的回覆 : : 相當有幫助了解狀況 : : 不然現在正在考慮是不是應該要找律師諮詢 : : 畢竟公司是新創公司沒有聘請律師 : : 所以辦完H1-b律師就閃人了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50.131.58.9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35600647.A.A98.html ※ 編輯: giintaipei (50.131.58.97), 06/30/2015 04:03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