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謝之前cassine大撥冗回覆
目前和老闆商量的作法
是回台灣之後 再次入境美國用VWP
然後和海關說有重要project需要參與兩周
並且秀海關人員給看以下資料
1. 公司寫的信 證明入境2周的工作內容
並且說明必須要有我在場的必要性
2. 10/1正式全職工作的合約證明
解釋為什麼護照上有H1b簽證
3. 10/1之前的約聘制(Contractor)合約證明
解釋銀行的收入(以防萬一查到有ZenPayroll收入)
如果核准的話就偷偷待在美國到9/20出境再換H1b進來
如果不核准 就乖乖回台灣
想請教的問題 :
1. 參考了VWP 的網站 who is eligible to travel under VWP
第四項 我們公司不在career list 上
http://www.ait.org.tw/en/vwp.html
是代表我不能因為我們公司project的名義進來嗎?
2. 想要請問這樣子被抓到的話 有可能會影響H1b被取消嗎?
想要請問有經驗的大家 多了解這樣做的風險
3. 這樣的狀況是必須要申請B類簽證 還是說VWP ESTA還是適用嗎?
※ 引述《cassine (Savannah)》之銘言:
: ※ 引述《giintaipei (阿雞)》之銘言:
: : 最近聽說一種的方法但不確定是否可行
: : 是用B1 (可從事商業活動的觀光簽證) 入境
: : 並且待到12月 再回台灣辦H1-B工作簽證
: : 這樣會不會有問題呢?
: 如果你沒有美國來源的收入,而且移民官也相信你不會工作就沒問題。
: 然而現在 B-1/2簽證核發難度高,這條路不妥當。
: : 不好意思 方便再和您請教 如果9/20才能再度入境美國
: : 意思是我可以9/20之前在台灣辦H1-b
: : 並且以此身分入境美國嗎?
: 沒錯。
: : 另外由於和老闆討論過這個問題
: : 若是遠端工作的話
: : 或是把此次當成是出差的話
: : 是否仍然能繼續使用payroll系統
: : 還是必須要終止呢?
: 沒有差,在境外也可以有美國來源的收入。
: : 再次感謝您的回覆
: : 相當有幫助了解狀況
: : 不然現在正在考慮是不是應該要找律師諮詢
: : 畢竟公司是新創公司沒有聘請律師
: : 所以辦完H1-b律師就閃人了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50.131.58.97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35600647.A.A98.html
※ 編輯: giintaipei (50.131.58.97), 06/30/2015 04:03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