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broken: 我理解了,謝謝C大的說明>"<! 07/23 00:33
※ 編輯: cassine (45.16.103.65), 07/23/2015 01:32:43
※ 引述《broken (綠眼睛)》之銘言:
: 之前在本版獲得許多簽證的寶貴資訊,
: 最近將出境了突然發現一個沒想過的問題
: 本身持有F1和ESTA,會提早用ESTA觀光簽證入境美國之後出境至加拿大
: 轉用F1學生簽證重新入境在美國念書一年。
: 爬文有很多人建議去之前可以買一張回程機票上飛機,
: 到達美國後再退票,即可符合24小時內免費退票的規定。
: 但因為我的飛機是台北→仁川→紐約
: 會在仁川機場轉機,隔天早上才能飛往紐約,
: 入境美國時間已經超過24小時;
: 想請問如果我在仁川機場就把回程機票退掉
: 會有甚麼不妥嗎?比如會不會有上不了隔天飛機或入關遭刁難的狀況?
如果你入境美國時,移民官查無資料因此要看回程機票,而你拿不出來,有可能
變成不符規定導致被拒絕入境。
你要這樣做請安排符合規定的行程,不然就買可以改票的艙等。不過已經買下去
後要調整艙等不是這麼容易,請詢問航空公司有關改期的規定。
: (目前問過航空公司是在台北CHECK IN就會給兩段登機證
: 所以隔天仁川機場應該不用重新CHECK IN)
跟你的回程機票完全沒關係。
: 先感謝版友的熱心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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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cassine (45.16.103.65), 07/23/2015 00:22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