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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板上大大 朋友目前OPT在美工作中,想要接他的未婚妻來美國一起住。 請問以旅遊名義來申請美國旅簽好嗎?但最長好像只有六個月? 還是照實說來美找男友(未婚夫)一起住呢? 若以上皆有風險,是否申請個語言學校,以F1身份來是最保險的? 謝謝回答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98.243.17.6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38829764.A.C19.html ※ 編輯: AMARE32 (98.243.17.66), 08/06/2015 10:56:37
cchris: b簽對她極難,語校f簽亦難。 08/06 11:04
cchris: 兩者對他的成功率可能僅10%,最保險的做法就是esta 08/06 11:05
cchris: 免簽90天。很多人嫌它少,但他是0天的無限多倍 08/06 11:07
cchris: 美簽被拒後,esta也不會過,只剩0天 08/06 11:08
boblu: 結婚 08/06 21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