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gayistop (帥哥)》之銘言:
: (手機排版請見諒)
: 各位版上大大好:
: 小魯最近有申請到一筆教育部獎學金,要求要換j-1,但是若畢業後找得到五百大公司或頂
: 尖學術機構等等,可waive掉返國服務。
: 小魯之後想在美國領h1當醫生。想請教版上大大:
: 1. Match時,申請的醫院,即便原先有提供h1, 會因為你目前拿j1,擔心可能無法waive掉
: 兩年的回國服務,而不願意錄取我嗎?
: 2. J1什麼情況會無法waive掉返國服務啊??聽說拿不到no objection letter機會不高
: ,但是小魯就是沒能力在百大機構上班啊!!!
借這個議題發揮一下,這個問題在留學板上面也戰過好幾次了,目前公費留學會
要求領受人拿 J簽證前往美國也是因為以前不用拿 J簽證的時代有人濫用,不返
國服務也賴皮不承擔違約義務,造成教育部給立法院和監察院盯上,最後只好改
成一律拿 J簽證作為防弊手段。
防弊手段越多,對其他守法的人就越來越不方便,也違背了原先鼓勵大家出國的
前提。剛開始要求一律拿 J時,甚至連五百大企業就職就給「無反對意見書」的
例外都沒有,造成學成以後連留在美國做博士後的機會都很少。於是經由一輪一
輪的請願,才開放了這個五百大企業就職可以延緩回國服務的條件。
然而這個條件還是很不好用,因為企業通常會要求:
「你至少要有申請 H身份我才錄取你」
但是 J身份的求職者會說:
「你要先錄取我我才能申請 H身份」
結果就是卡在這個 dead lock變成鬼打牆,但是教育部這邊必須要依法行事,所
以求職者無法讓步,企業也不讓的話,大概求職者就要失去這個機會。
因此,再考律 I-612大概要半年才能跑完,因此最好要在每年 4/1前搞定才能申
請 H-1B ,但 I-612一旦申請後 J簽證的持有人就不能再自由使用 J身份進出美
國,因為一旦持 J簽證入境,有可能會讓 I-612失效,變成又綁 212(e) 的狀態
。當然板上有人回報說 I-612是對這個 J簽證和 DS-2019有效,不因為重新入境
重新破壞 I-612的效力。
但相對於 F簽證而言,還是相對複雜,建議這些後續的申請還有通過的風險也要
列入決策的考量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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