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cchris: 你拿到的不是b1 visa,而是B1 status 08/11 23:31
→ cchris: 要延 status就申請I539,照規定填寫的話不會太困難 08/11 23:32
→ cchris: 正確送件就有3~4個月的審理期可合法等待,通過就給6個月 08/11 23:35
→ cchris: 爬文就有很多i539的討論 08/11 23:35
→ sumashi: 謝謝cchris的回答。想請問在入境三個月後、I-94到期的三 08/12 22:05
→ sumashi: 個月內提出申請會比較容易成功嗎? 08/12 22:06
→ cchris: 過期前約幾週到一個月申請即可 08/12 23:18
→ cchris: 並沒有提早45天申請的規定,很多人誤讀說明書 08/12 23:31
→ cchris: 另外你是B2不是B1,我就是針對B2回答的 08/12 23:32
→ sumashi: 可是在USCIS網站上I-539的說明上的確寫說至少在到期的45 08/13 06:50
→ sumashi: 天前,或是知道自己需要延簽時就立刻提出申請。 08/13 06:51
→ cchris: 我說過了,你誤解該文意;它並沒有規定你要這麼做 08/13 07:39
→ sumashi: 我在猜測你的意思是:他只有說suggest,沒有硬性規定, 08/13 11:31
→ sumashi: 因此是可以用正在審核的期間做緩衝? 08/13 11:32
→ cchris: 建議vs規定本來就天壤之別;爬文就討論過I539的合法等待期 08/13 12:05
→ cchris: 3樓已經說的很清楚了;送了件就可以合法等待 08/13 12:07
→ cchris: 所以聰明的人此例會考慮盡量晚送,就算沒過也能撐過4個月 08/13 12:08
→ cchris: 等於花了$290就有機會買到四個月或更久的合法居留 08/13 12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