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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n00298 (老爹)》之銘言: : 版上的各位好 : 想請教一個有關工作美簽的問題 : 是這樣的 : 因為有個長輩的公司想到北美拓展業務,銷售自己的產品 : 之前的做法是請代理商來販售 : 但現在與LA區域的代理商有點溝通問題,想要自己來賣 : 目前的做法是想請兩個人,輪流在中國/北美 : 美國入境時間約2個月多一點,結束後回中國約3個月,再與另一個人交換 : 以這個方式輪替(在美國時間不超過180天/年,次數約2-3次/年) : 但因為公司在美國沒有據點 : 似乎沒有辦法用H-1B來簽證 : 現在的作法好像是想要用免簽來作這件事 : 不曉得會不會有問題~ 問題大了,販售商品就算拿台灣薪水還是有可能被視為「假觀光真工作」。 : 又或者不行的話,需要申請哪種簽證比較適合呢? 沒有適合的簽證,這是貿易保護的一環,要來美國賺錢不能連一點好處都不分給 美國政府。老實設立一間分公司然後看看有沒有辦法申請 L簽證吧。 : 謝謝! --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(_ _)( \( )( \/ )( ___)( \( )(_ _)( _ )( _ \ _)(_ ) ( \ / )__) ) ( )( )(_)( ) / (____)(_)\_) \/ (____)(_)\_) (__) (_____)(_)\_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76.88.80.13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42163132.A.A08.html
ndr: 台灣當局也有在監視處理歪果人來台假觀光真工作der人 09/14 07:22
n00298: 好的,謝謝解答,我想還是先雇用當地人是比較好的方式 09/14 10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