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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hoof (大寶)》之銘言: : 請教板主,一切重來是指併購完成後馬上失去原本L1身分嗎? : 還是只要出境後再入境前到AIT重新申請簽證就好? LCA 等文件因為雇主消滅所以全部作廢,你沒有有效的 LCA自然 L1B也會失效。 : 公司也是被併購並預計2016 2月完成合併,可是問HR都只能得到制式的一切等合併完才有答案的回答。 確實如此。員工相關轉移細節可能買賣雙方還在談,新老闆可能不願意協助申請 LCA 。 : 感謝,手機排板請見諒。 : ※ 引述《cassine (Savannah)》之銘言: : : 一樣,合併後的新公司必須要重新送 LCA申請,等於一切重來。 --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(_ _)( \( )( \/ )( ___)( \( )(_ _)( _ )( _ \ _)(_ ) ( \ / )__) ) ( )( )(_)( ) / (____)(_)\_) \/ (____)(_)\_) (__) (_____)(_)\_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76.88.80.13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51409286.A.90D.html
hoof: 感謝說明 12/30 02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