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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papybaby (df)》之銘言: : 有爬了文 也google了簽證再生效 但還是有些不清楚的地方 : 想請問一下版主大大或是其他有經驗的版友 : 我(生理男性)現為美國的J1學生 : 想要讓男友以J2 dependent的身分留在美國 : 但學校OIA表示因台灣同性婚姻尚未合法,就算是官方發出的同性伴侶註記公文 : 也不能夠辦DS2019 一般來說你只要聲明你們是已婚,學校就會發DS2019 然後只要拿出結婚證書(當然不可能是台灣的,可以是美國、加拿大等等的) 就可以在AIT辦J2簽證 : 可行的方法就是先前往美國結婚,然後憑美國的結婚證書申請 : 因此,也就變成男友必須以訪客B1簽證入境美國 這是很差的主意 一般人辦B簽的成功率不高,你的男友辦B簽未必會過,這是自討苦吃的做法 : 結了婚之後,境內轉換身份 不建議這麼做。 較佳的做法是,直接用免簽赴美,然後完成結婚手續,拿到證書、DS2019 在停留期限(90天)內回台灣,然後去AIT辦J2簽證 你可能會嫌機票錢貴,但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沒弄好的話,(沒拿到B簽,或B簽入境時被遣返),要花的時間和錢更多好幾倍 甚至很長一段時間去不了美國 而且現在機票非常便宜(淡季+低油價) : 但因前人的經驗,我們OIA表示"非常不喜歡"這種境內轉換 : 所以我想請問的是,如果男友拿到DS2019後,前往加拿大再回美國, : 是否符合簽證再生效的第二個情況 : (b)在美國期間合法轉換到另外一种非移民身份 : (和之前已經過期或者仍然有效的簽證上的身份不同) : 主要的疑慮是I94上的日期,因為B1最多就是90天,是不是只要90天之內拿到DS2019 : 然後去加拿大不超過30天,回到美國,就可以合法轉成J2身份? 要先花$290申請I-539,約3~4個月才能通過 而且這段時間都不能離境,否則申請作廢 通過之後也不需要離境,可以合法居留到DS-2019結束 只有當他想去加/墨旅遊的時候,才用得到簽證再生效 若需要離開北美洲的話,就得回台灣AIT辦J-2簽證才能再回美國 那還不如前面說的,根本不要境內轉換,直接回台灣辦簽證,一勞永逸 $290境內轉換費也是一筆錢 : 感謝 -- 我的旅遊部落格: http://chengyun-travel.blogspot.com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72.10.233.15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57242270.A.973.html
papybaby: 感謝回答 一個沒說清楚的地方是男友不是台灣人 03/07 00:42
papybaby: 所以沒有免簽的選項,而現在已經有10年B1簽 03/07 00:43
cchris: 看起來像香港/中國人?既然已有B簽,I-539是個選項 03/07 14:43
papybaby: 其實是泰國人..... 03/07 20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