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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Raphaelkiki (貓奴)》之銘言: 這個問題較適合immigration板 : 目前人在美國,使用 B1 半年簽證入境 (2012年辦的,一次可待半年,2017年失效。), : 目前已在美國待3個月;男友預計這一兩個月內可以由綠卡轉公民(去年九月開始跑流程 一般歸化只要3~4個月,你的男友算非常慢的,否則現在應該已經拿到公民了 : ),轉公民後,我們計畫馬上在美國結婚,所以他希望我留在美國等他轉公民,結婚,順 你不需要等到拿到公民才結婚。現在就可以結婚了,這樣之後會更有效率 看起來他再一兩個月就會成為公民,這種情形下,你不需要回台 除非你有事必須回台,否則留下來辦綠卡是較單純的 : 便幫我提交綠卡申請,可是,由於我已經申請到美國研究所,今年秋季班,所以必須在入 : 學前回台進行 I-20 面試,而一旦回台,最快拿 I-20 七月底才能入境美國,因為不知道 你認知的「必須」是不正確的。 已有合法身份的人,不需回國辦F-1簽證。綠卡、工作簽證H1、轉換綠卡中都是合法身份 只要告知學校你有AOS(調整綠卡身份中)即可 : 到時候 B1 簽證會不會因為拿到 I-20 而失效。 : 請問,如果待超過5個月,在 I-20 面試時,會不會被拒絕? 名校的F-1的拒簽率不高,但如果你被面試官認定有移民意圖,也有可能拿不到 : 如果我在美國等到結婚申請綠卡,再拿到綠卡至少也要三個月到半年,不僅超過我的 B1 : 簽證允許滯留時間,還可能趕不上開學,我該冒這個險嗎?還是 I-20 可以在美國面試? 你的認識不正確 只要送出了I-485 (AOS調整為綠卡身份申請),就擁有合法身份,可以等待結果出來 等待期間還可以用EAD卡來工作 一般情形來說,你只要在B身份過期前送出I-485即可,聽起來此例是綽綽有餘 (你還有三個月的居留效期,而你男友再1個多月就有公民。所以說先結婚可以省點時間) 另外,由於你的配偶即將是美國公民,屆時就會進入無敵的狀態。 就算身份過期也能合法境內轉換為綠卡 (這是公民配偶的福利) 所以你其實不需要急著在六月B身份過期前送件I-485辦綠卡(AOS) 就算他的歸化申請因故又慢了幾個月,變成七月才通過,那也不怕 只要他確定會通過即可 屆時身份就算已經逾期,一樣可以送件AOS,三四個月後拿到綠卡 八九月時一樣可以用AOS的身份入學 當然,保守的人可能不想走到這一步,會希望他在六月之前就拿到公民 : 這樣我就可以並行待在美國跑綠卡流程了,有這種可行性嗎?謝謝。 F-1簽證(及任何其他簽證)不能在美國辦 : 很擔心待在美國太久,謝謝幫忙解惑。 如上述,只要配偶是美國公民,就不怕在美國待太久,也不怕身份過期 就算配偶不是美國公民,只要在身份過期前送出I-485(AOS)就完全合法 所以你的擔心完全不成立。 你只要擔心兩件事: 1.男友因故不願意或無法和你結婚 2.他的歸化公民申請一直延後或被拒 -- 我的旅遊部落格: http://chengyun-travel.blogspot.com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58.140.1.28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57484407.A.193.html
Raphaelkiki: 謝謝你,這樣我就放心了,但比起在他綠卡時申請綠卡 03/09 08:51
Raphaelkiki: 我等到他公民後申請,流程會跑比較快,我們這樣以為 03/09 08:52
cchris: 本來就是公民配偶比較快,因為無配額、免排期 03/09 08:53
cchris: 但這和你何時結婚無關啊? 早點結婚就早點解決一件事 03/09 08:54
Raphaelkiki: 不過,學到了,謝謝 ^_^,意思是我們可以先結婚,他 03/09 08:54
cchris: 你可以先成為配偶,這樣等他宣誓完就可以當天馬上送件 03/09 08:54
cchris: 就不必還要再忙一件結婚的事;假設你已經準備好要結婚的話 03/09 08:55
Raphaelkiki: 轉公民後,我在提出綠卡申請?而只要提出綠卡申請, 03/09 08:55
Raphaelkiki: 我就不用怕被拒絕入境美國。謝謝你! 03/09 08:55
cchris: 對,就是這樣;提出AOS申請後,就不能離開美國,直到轉綠或有 03/09 08:57
cchris: 旅行證為止;所以要確定送件後的三個月台灣不會發生急事 03/09 08:58
cchris: 這些移民板都討論過多次,請移駕到移民板爬文 03/09 08:58
Raphaelkiki: 好的,謝謝 ^_^ 來去逼婚! 03/09 09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