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zcc921 (Tom )
看板VISA
標題[北美] I20到期後想留超過兩個月
時間Sun Mar 13 00:05:29 2016
各位好,
我目前在美國留學,即將在5月中旬畢業,
照移民局的規定必須在畢業後六十天內離開美國,也就是七月中旬前必須離開,
但我有事故必須留到八月初左右,
不知有何方法可留?
目前不考慮OPT,但有想說七月初是不是可以到加拿大再重辦觀光簽證進美國,
但聽說再次入境的停留期間完全靠美國海關人員心情,不太保險
麻煩版友給些建議,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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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cchris: 老問題了。I-539境內轉B2是最佳解。花290取得三個月審理 03/13 01:15
→ cchris: 期,可合法居留等結果出來,無風險 03/13 01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