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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經努力爬文也去學校問了,但還是對申請時程以及出入境有很多疑惑,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幫忙解答: 預計時程: 7-8月 短期歐洲訪問研究(將以F1學生身份前往) 9月初 返美,開始OPT申請 9月中 完成口試畢業(所以OPT生效時間會是11月中) 9月中~10月中 打包搬家 10月中~12月中 離境美國 12月中 返美 1月 開始工作 之前返台更新過一次visa,所以目前F1 Visa有效期限到2020。 已經找到博後的工作,老闆同意一月再開始工作。 所以希望在等待EAD卡下來的期間拿著OPT的申請收據去中南美洲旅行, 但由於不確定EAD卡何時會下來, 如果在我旅行期間EAD卡下來了,我是否就必須持EAD卡以及offer letter入境? 如果持OPT申請收據及一月開始工作的offer letter入境是否可以? 我去學校問,學校跟我說這種狀況可以用目前的I20出入境, 因為目前我手上持有的I20有效期到2018, 但是我在網路上看到「一旦申請OPT,學校issue 新的I-20,會同步國土安全局的資料庫」 我看相關規定也是說要拿最新的I20出入境 所以不知道為何學校的辦事人員會這樣跟我說。 謝謝大家的解答與幫忙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60.39.26.8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59274082.A.321.html
cassine: 1. 沒拿到 EAD 卡建議不要離境,萬一 OPT 被拒絕你會無法 03/30 02:52
cassine: 應變 03/30 02:52
cassine: 。2. 學生有義務讓手上的 I-20 跟資料庫裡面的資訊同步 03/30 02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