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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爬文 但還是想在回台前請版上各位前輩解惑 小弟I-20在4/2到期 OPT開始日期訂在2016/5/27 - 2017/5/26 並且在上個禮拜的4/12收到EAD卡 想請問版上各位前輩 因為私人因素需要在5/18回台灣, 並在5/25回到美國 這樣是不是就不需要offer letter (因為OPT尚未開始) 需要攜帶的證明文件只有 a.有效visa b.有效I-20並附上旅遊簽 c. EAD card 因為看板上前輩的回答都是說OPT尚未開始前入境不需要offer letter 但昨天去問學校的ISSI 得到的答案是 "我現在是處於I-20結束日跟OPT開始日之間的的狀態, 如果出境後重新入境他 們強烈建議需要Offer letter, 而且我現在的狀態不適用OPT Pending, 而是適用 on OPT,因為我的OPT已經被許可了". 爬過政府網站也只有指出 OPT Pending跟 on OPT的入境文件需求, 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我目前的狀態是處於 1. OPT pending (5/25入境時不需要Offer letter) 2. On OPT (5/25入境時需要Offer letter) 煩請各位前輩解惑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76.24.0.19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61686160.A.8C5.html
cassine: 當然是 OPT pending 04/27 01:11
a7682216: 謝版大, 這樣入境時海關照理來說也不會要求我出示 04/27 01:38
a7682216: job offer letter了吧? 因為學校人員的回答讓我很困惑 04/27 01:39
a7682216: 再次感謝! 04/27 01:39
cassine: 理論上不會,被要求就跟他解釋。學校有很多是雇員或工讀 04/27 02:29
cassine: 生 04/27 02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