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cchris: 1 L不必證明無可取代,只要薪水符合市場即可 05/01 13:20
→ cchris: 2 沒限制;其實現在就可以開始申請,根本不需要去美國才辦 05/01 13:20
→ cchris: 只是公司肯不肯的問題;一般公司當然不肯,也想綁你幾年才辦 05/01 13:20
→ cchris: 只有NIW類別不需要雇主贊助,請到移民板爬文 05/01 13:22
→ SophieFluid: cchris的意思是,美國公司可以直接幫台灣雇員申請綠 05/01 13:36
→ SophieFluid: 卡?不需要先有個L1,H1? 05/01 13:36
→ cchris: 是啊,法規本來就是這樣,只是公司不是你的好朋友,所以不肯 05/01 13:44
→ cchris: 可到移民板爬文;移民板最近也有這樣的案例 05/01 13:44
推 koster: 我之前問律師 他說L1分公司還是要有點規模 尤其是要申請L1 05/01 14:11
→ koster: A 分公司沒有6個人左右很難說明是高階主管 05/01 14:11
→ pmpmpm: L1A考量的點很多 敝公司美國分公司營業額約1M usd 05/01 14:20
→ pmpmpm: 員工150人左右 年輕資淺的 先申請 沒被刁難 2個月拿到 05/01 14:22
→ pmpmpm: L1 另外一個15年工作經驗的 被拒絕一次後來通過 05/01 14:23
→ pmpmpm: 另外一個25年經驗的被拒絕兩次 失敗沒拿到 05/01 14:24
→ Federalway: 看公司規模和工作性質,不少L1-A符合EB1條件,但主要 05/01 22:37
→ Federalway: 還是公司要很器重你願意辦 05/01 22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