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VI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我去年十月開始我的H1b, 申請的是part time 的H1b。 但實際上我是做full time, 但薪資條上寫part time 的時間。 (例如做四十個小時,打卡也是四十個小時, 但當時要回AIT換簽證的時候就是打成三十個小時乘上規定時薪) 因為老闆開給我的薪水跟h1b的薪水差了一萬一千塊。 外加現在要幫我辦綠卡,所有的申請費用,廣告,律師費用都要我自己出 而且也擔心以後換工作,如果未來談的薪資是要base on上一份工作薪資...那真的會很慘 請問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強迫老闆加薪,或者可以舉發呢(在完全不想繼續待的情況下)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75.80.182.21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66039119.A.4B0.html
cassine: 申請費用依規定不能直接轉嫁申請人,如果你有證據老闆抝 06/16 10:50
cassine: 你可以跟移民局檢舉。不過 Part-time H-1B 本來就是在抝 06/16 10:51
cassine: 員工 06/16 10:51
cassine: *第一段申請人應為受益人 06/16 10:51
quietyan: 遞交perm的律師費 廣告費都是我開支票給公司, 06/16 11:09
quietyan: 我的支票上面都有註明用途 所以應該是有證據 06/16 11:12
quietyan: 但像工作時數這種東西無法檢舉嗎? 06/16 11:12
cassine: 你自己也同意 part-time 才接這份工作的 06/16 22:04
cassine: 你有完整的工時紀錄跟薪水單可以跟勞工部檢舉 06/16 22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