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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目前遇到想用i539 F1轉B2問題, 已爬文但仍想想請教, 2016/05開始在德州唸兩個月的ELS語言學校,課程在7/15結束, 預計多停留一個月在美旅遊 機票已全訂好,也已訂好8/16飛機回台。 因當初透過代辦申請,代辦表示每個學校都有60天...我自己疏忽也沒再次跟學校確認, 直到課程7/15結束那天才發現ELS規定沒有達到要求級別或唸完畢業只能在美停留15天 沒有所謂的60天,囧 目前想到的辦法是 1.代辦要我7/18在去跟學校爭取更改我的I-20到期日為7/15, 因為當初我只要唸兩個月但學校給我一年的效期,變成讀完兩個月後"未完成學業" 不能停留60天,若成功拿到新的I-20就可以停60天 代辦還表示語言學校取消學籍通報移民局的機率很小,要我放心留下沒關係.. 但我實在不想冒這個風險.... 2.若爭取不成功 有看到I539變更B2身份申請, 但我看了I539申請條件需要在合法身份時間內申請, 課程到7/15結束,7/18寄出這樣來的及嗎? 爬文有看到可以在15天停留期前一周內寄出都可以, 只是不確定學校若在7/15取消我的I-20,我仍然可以寄出申請嗎? 3.因接下來行程都已規畫好,不考慮飛加墨換ESTA入境, 若1,2都不行,是不是似乎就只能在申請兩周的課程, 以延續之後的身份了..... 先謝謝大家解答,感激不盡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09.163.146.2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68779479.A.884.html ※ 編輯: tammyie (209.163.146.27), 07/18/2016 02:20:39
cchris: 有爬文就知道這是語言學校的正常操作方式 07/18 04:38
cchris: 1不太可能成功 2緩衝期內都來得及申請;申請就買到3個月審 07/18 04:39
cchris: 理期, 花錢買時間, 問題就解決了 07/18 04:40
cchris: 3 繼續交學費的話也要繼續上學,不能翹課 07/18 04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