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assine: 非常奇怪,I-129應該是要跟 USCIS申請才是 07/26 02:10
→ cchris: 這篇的看法不符合多數律師對法律的解讀;請見上一篇 07/26 02:21
→ cchris: 關鍵是CBP對法條的解讀和USCIS不同,而辦綠卡是USCIS處理的 07/26 02:21
→ cchris: 所以如果想辦綠卡,最好照著USCIS的規定走;如果只要維持L1 07/26 02:22
→ cchris: 那麼用完CBP給的停留效期沒有大礙 07/26 02:23
→ cchris: 當然不照著USCIS的規定,不代表綠卡一定不會過;但多數律師 07/26 02:23
→ cchris: 不敢建議客戶這樣做,因為風險太大;幸運通過綠卡可遇不可求 07/26 02:24
→ vicky75: 附加說明一下,大部分的文件工作是由公司律師處理,我只 07/26 12:38
→ vicky75: 能分享我們經歷的 07/26 12:39
→ vicky75: 我們的情況跟原po一樣,i129過期,依然在美國工作 07/26 12:40
→ vicky75: 直到再次回台灣,律師整理好文件,我們到AIT面試 07/26 12:41
→ vicky75: 拿到新的L1B,以及一份新期限的i129。i129的最後期限是 07/26 12:43
→ vicky75: 我們第一次入境滿五年 07/26 12:44
→ vicky75: 我出入境好幾次,每次入境,不管簽證、i129期限為何 07/26 12:50
→ vicky75: 都是拿到從入境日起算加三年的i94 07/26 12:51
※ 編輯: vicky75 (24.185.179.66), 07/26/2016 12:52:42
→ cchris: CBP都是這樣給期限沒錯;但若I-94給的三年超過了L1全部5年 07/26 13:02
→ cchris: 其實是個蠻大的問題,因為超過了一個人最長的5年L1效期 07/26 13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