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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 我上次入境美國的時間是2015/01/26 出境時間是2015/03/06 是用ESTA去觀光跟訪親 海關也給了90天的停留權(那時候還是學生且有買回程機票) 現在從學校畢業 兵單大概要12月後才會來 想說利用這段空檔再去觀光一次 可是我ESTA到2016/12/09就會失效 這樣我可以待到超過2016/12/09嗎?(我爬文好像是可以 想確認) 例如10月5號入境 12月28號出境 這次沒有學生身分 不知道海關會不會還是給90天的期限 因為我會先買好來回機票 怕期限不夠長 機票又不能退票 到時候要重買一張 先買好回程機票是不是就比較容易讓海關相信你不會停留過久? 謝謝各位解答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1.57.68.200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71249091.A.E8C.html
cchris: 可以,有可能,越短的旅行計劃越容易給90天 08/16 03:33
hcktaiwan: 根據你陳述,沒特殊原因移民官一般都會給足90天。沒回 08/16 14:19
hcktaiwan: 程機票有的航空公司不會讓你報到。 08/16 14:19
cchris: 依照IATA資料庫裡的規定,免簽飛美國必須要有回程機票 08/16 14:23
cchris: 沒有回程機票的話依規定必須禁止登機,否則航空公司會被罰 08/16 14:24
cchris: B簽飛美國就不需要回程機票,這在IATA資料庫裡有明顯的差異 08/16 14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