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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 我太太的美簽三年前有辦過 也去了美加 現在回來台灣 請問她是不是現在還可以重新入境美國 而可以待到明年(2017)的8月7日呢? 而不用在重新辦美簽 她的美簽如下: Visa type: B1 Class: B2 Date: 8/8, 2017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198.189.28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71811878.A.A4C.html ※ 編輯: d0233 (114.198.189.28), 08/22/2016 05:06:21
hcktaiwan: 最多可以待180天,但還是看移民關當下給的為準。 08/22 05:28
hcktaiwan: 在2017.8.8當天入境,給180天,可以待到2018年二月初 08/22 05:34
hcktaiwan: 更正:應該是可以待六個月(剛看自己護照B2給的時間) 08/22 05:37
hcktaiwan: 我這次給的是6/21~12/21 184天 08/22 05:38
cassine: 簽證效期和居留效期概念不同,請爬文 08/22 06:39
xatier: 簽證效期:這張簽證(用來入境的)多久會失效 08/23 16:33
xatier: 居留效期:移民官打算讓你在美國待多久 08/23 16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