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cchris: 完全沒問題;esta可以兩年內入境美國無限多次,每次最多90天 08/28 15:43
→ cchris: 而且短期赴加墨其實視為同一次赴美,沿用原本的居留效期 08/28 15:43
→ cchris: 此例既然有B,那就不需要esta;過期日前入境就取得180天 08/28 15:44
→ cchris: 這180天內可以短期赴加墨再回美國,美簽效期不重要 08/28 15:44
→ cchris: 你的印象完全錯誤;舉個極端的例子:1/1美簽或esta過期 08/28 15:45
→ cchris: 12/31可以入境美國,取得180/90天,1/31赴加墨,2/15再回美國 08/28 16:26
→ cchris: 2/15回美時esta/美簽已過期,但依然沒問題,用完原180/90天 08/28 16:27
→ cchris: 這叫做簽證再生效,爬文都有,討論過多次 08/28 16:27
推 cassine: AIT不接這種電話的,你打了也沒用 08/29 00:14
→ yohowo: 感謝 08/29 11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