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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霧剎剎想確認一下,希望有板友可以指點迷津。 我今年1月回台灣做博士論文研究(現在人在台灣),J1簽證今年六月到期, 但因為鄙系博班都念超過8年的(人文社會學科...), 所以學校第二次給我的I20也很阿莎力地一次給足到2018 XD 我預計要2017年年底我才會回美國, 我的認知是,簽證只是一個國境進出管制的文件, 所以等我要回美國前,再拿I20去重辦簽證,這樣就可以了。 請問這樣對嗎?會有什麼問題嗎? 另外我下次要辦簽證時,可以直接拿學校給我的2018才到期的I20去辦嗎? 謝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5.43.84.16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73082021.A.161.html ※ 編輯: chuht (115.43.84.162), 09/05/2016 21:49:08 ※ 編輯: chuht (115.43.84.162), 09/05/2016 21:57:54
cassine: 對,可以 09/06 01:38
chuht: 非常感謝回答~~ 09/06 07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