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assine: 1. 你先生跟學校拿;2. 對,你會有兩份 I-20 ,一份 F-1 10/09 08:36
推 cassine: 另一份 F-2;3. 回台灣辦才有;4. 不必 10/09 08:37
推 cassine: 妳的律師有所誤解,F-1 在 OPT 申請中就不會進入 grace p 10/09 08:39
推 cassine: eriod ,完全沒有轉身份的必要。如果最後結果是拒絕才需 10/09 08:39
推 cassine: 要轉身份。你萬一 F-2 比 OPT 先通過就麻煩了 10/09 08:39
→ Julie618: 因為9/29號我才申請opt。10/25會是我畢業後的60天。 10/09 08:57
→ Julie618: 我擔心要是我opt被拒,我必須要立即離境。 10/09 08:58
→ Julie618: 所以律師建議我在60天內到期內先申請F2。 10/09 08:59
→ Julie618: 因為我拖到現在申請F2,就是希望opt比F2結果先出來 10/09 08:59
→ Julie618: 照你這麼說,我可以在opt被拒絕之後才轉換身分嗎? 10/09 09:00
→ cchris: 律師的確是餿主意,畢業60天內都能申請OPT,沒有擔心的理由 10/09 10:39
→ cchris: 為這個莫名奇妙的擔心,申請I-539,增加麻煩及變數,不建議 10/09 10:39
→ cchris: 這律師可能是為了賺你的錢才提供這樣的建議,或單純不專業 10/09 10:40
→ cchris: 只要你有照規定送OPT(有簽名/在時間內/有學校推薦),就ok 10/09 10:42
→ cchris: 為什麼這麼單純的OPT的問題要去找律師?這是最可疑的地方 10/09 10:43
→ Julie618: 阿 沒有啦!只是我因為懷孕不方便離境,加上我擔心太多 10/09 10:46
→ Julie618: 要不然的確opt都是照正確的方式走。是我自己擔心才去找 10/09 10:47
→ Julie618: 律師的^^! 10/09 10:47
推 cassine: 好險你有上來問,不然你 F-2 真的先通過 OPT 就報銷 10/09 11:08
→ cchris: 懷孕不能出境也不是問題;有爬文就知道,身份轉換免離境 10/09 12:19
→ cchris: 護照上也不需要有簽證; 總之,不要自找麻煩,別送I-539 10/09 12:19
→ Julie618: 我知道在原本身份有校期間內,身份轉換無需離境。但我 10/09 23:39
→ Julie618: 不知道為何畢業六十天,還可以申請轉換? 10/09 23:40
→ Julie618: 我以為要立即離境 10/09 23:40
→ cchris: F1在Grace period內,身份都是合法的,當然能轉換 10/10 00:40
→ cchris: 如果不行的話,律師也不會建議你送i539轉F2 10/10 00:41
→ cchris: 你的看法和你的律師的看法不是矛盾了嗎? 10/10 00:42
→ Julie618: 沒有矛盾,畢業六十天內可以轉換。我們是指 10/10 23:33
→ Julie618: 畢業六十天後,無法轉換,需離境。 10/10 23:34
→ cchris: 原來你少寫一個後字。總之,opt不會沒過,不必擔心 10/11 00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