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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snaredrum (好聽木琴)》之銘言: : 目前是用J1 在美國做博後。預計暑假返台。可是2018某個很好的研究院有個三個月活動 : 該單位可以發J1,讓我在過去訪問,且每個月會給幾千元生活費。 你是 J-1 Professor/Research Scholar 類別,按照經驗多半是超過六個月以上 的長 J-1。 : 但是聽說J1有所謂兩年條款?! 那這樣2018年還能再用J1去嗎? 對,正確名稱是 12/24 month bar,內容是說如果你先前有過一個長 J-1的話接 下來 J-1 Professor/Research Scholar 會被卡到。 : 雖說至少可以用台灣人免簽入境去參加學術活動。 : 但是那樣入境 我猜就不能支領生活費了。 : 我想問的是 2018是否可以再用J1入境美國?   只要那三個月的活動不是用 J-1 Professor/Research Scholar類別申請就不會 被卡到。 這不是 212e ,所以無法申請 I-612 豁免。 --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(_ _)( \( )( \/ )( ___)( \( )(_ _)( _ )( _ \ _)(_ ) ( \ / )__) ) ( )( )(_)( ) / (____)(_)\_) \/ (____)(_)\_) (__) (_____)(_)\_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4.94.16.6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84851437.A.11E.html
shenerica: 下一個若是short-term應該不受12-month bar限制 01/20 07:50
cassine: 對,沒錯,我修改一下 01/20 09:35
※ 編輯: cassine (24.94.16.65), 01/20/2017 09:37:28
snaredrum: C大,有人說第二份J1是短期入境的就不受影響,哪對的呢? 01/21 14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