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cchris: 邏輯不通;人不在美國,不代表拿不回押金;押金是你的,可寄還 01/25 04:56
→ cchris: 所以你想要留下來的理由本身有問題,邏輯上不能成立 01/25 04:57
→ cchris: 如果你想延長居留時間,最簡單且零風險的方法是申請I-539 01/25 04:57
推 choulu: 用 opt 留下來呢? 01/25 04:58
→ cchris: 即可境內轉成B2,一送件就可合法留下來等結果,至少3個月 01/25 04:58
→ cchris: 申請的費用是$370;這是最好的方法 01/25 04:58
→ cchris: 至於陸路到加墨再返美,不需要esta;的確有可能免簽入境90天 01/25 04:59
→ cchris: 但這不能保證入境成功,有風險,也要付$6的I-94費用 01/25 05:00
→ cchris: 辦OPT用來居留有點像在鑽漏洞,而且費用更貴,要$410 01/25 05:02
→ henrydazs: 是這樣說 我們住的公寓專租學生 而且辦公室出名的機車 01/25 05:02
→ henrydazs: 之前反應過我簽證會到期可否提前解約 他們也是一板一眼 01/25 05:02
→ cchris: 辦公室機車不代表訂金不會還給你;人在場也不會有幫助 01/25 05:03
→ henrydazs: 說得照合約走 而且重點是解約前必須把屋子完全淨空 01/25 05:03
→ cchris: 既然有簽約,想解約本來就應該要一板一眼照合約來,才叫合約 01/25 05:03
→ cchris: 也因為有合約,訂金也必須一板一眼的還給你,法律也有保障 01/25 05:04
→ henrydazs: 配合他們審查後 扣除一堆他們認為有損壞的金額 才能拿 01/25 05:04
→ henrydazs: 回剩下的押金 重點就是他們來審查的時候我人已經不在 01/25 05:04
→ henrydazs: 而且這兩個月沒住到卻得白白繳房租會覺得很心疼 01/25 05:10
→ cchris: 他們審查的時候就算你在也是沒用的,這些公司都是這樣 01/25 05:14
→ cchris: 有些合約有允許找其他人承接房租或當二房東,合約都會有寫 01/25 05:14
→ cchris: 如果你簽了一個較嚴厲的合約,只能思考為何當初選擇簽約 01/25 05:16
→ cchris: 花點錢可學到一些人生課程,就是划算的;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 01/25 05:17
→ cchris: 你可以花$370辦I-539,覺得值得的話就可以去辦,很單純 01/25 05:18
→ cchris: 如果你不怕連人帶車卡在墨西哥,再也回不了美國,直接經東京 01/25 05:19
→ cchris: 或北京飛回台灣,然後遠端遙控把你的房子/車子處理掉(花$$) 01/25 05:19
→ henrydazs: 所以有人這樣試過由F1去墨西哥再轉成觀光簽返美嗎 01/25 05:19
→ cchris: 自己算一下這個風險值不值得;考慮它造成的巨大損失及機率 01/25 05:20
→ henrydazs: 交通方面我會請美國朋友載我去回 起碼他公民身分不擔心 01/25 05:21
→ henrydazs: 公寓合約事宜我會在LA板好好詢問 能畢業當然會想早點 01/25 05:26
→ henrydazs: 畢業 我想在臺灣租房子合約應該也是半年一年的簽吧 01/25 05:26
→ henrydazs: 要剛好對上畢業的時辰著時需要些運氣 01/25 05:27
→ cchris: 當然有人成功過,但也不代表你會成功;最佳做法就是I-539 01/25 05:30
→ cchris: 過界換身份的人,一般都是走路,根本不需要開車;輕鬆又快 01/25 05:31
→ cchris: 把車停在邊界的停車場,或是從SD搭輕軌到San Ysidro即可 01/25 05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