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cchris: 1可 2無此規定 03/08 01:20
→ eikiyou: 先謝謝C大。關於(2),我爬文與查網路,都有提到要延長E 03/08 01:27
→ eikiyou: AD必須要在EAD到期前4個月提出申請,是最近規定改了,還 03/08 01:27
→ eikiyou: 是? 麻煩C大告知了,謝謝。 03/08 01:27
→ cchris: 你先把你查到的規定貼出來 03/08 02:34
→ cchris: 從來就沒有這樣的規定;你覺得有就拿出證據來證明 03/08 02:39
→ cchris: 是你解讀錯誤,把"可以"誤以為"必須" 03/08 02:45
推 cassine: 有 EAD卡才能工作,但找工作不等於工作 03/08 02:46
→ eikiyou: 謝C大開釋。發現解讀錯了。我想我該擔心的問題應該是太 03/08 03:45
→ eikiyou: 晚拿到EAD卡,又來不及在舊卡到期前拿到新卡,造成工作 03/08 03:46
→ eikiyou: 中斷的情況,所以想說採取(3)是否比較保險? 03/08 03:46
→ cchris: 3確實有點太早而不可行 03/08 04:53
→ cchris: 你的正確做法是今天立刻遞件,六月初拿到EAD 03/08 04:54
→ cchris: 然後六月中再遞件延長,九月拿到新Ead 03/08 04:56
→ cchris: 後見之明:當初若知道有一點點的工作的可能性,應該入境 03/08 05:00
→ cchris: 後立刻送件Ead,就不會有現在的困境 03/08 05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