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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申請ESTA時,不知道自己哪個腦袋不正常,想說非必須資料留少一點... 緊急連絡人這欄只填寫了緊急連絡人的名字,電話EMAIL填0填unknown 這樣只有名字,請問有可能被海關質疑嗎? 因為不知道email跟電話應該不太會被當成聯絡人,怕被認為有欺騙 第二是在美聯絡人姓名填了unknown,但留下住宿的飯店地址 填完就送出,也付款通過許可了,但是在網上看到不少被拒簽的經驗文覺得被驚嚇 怕資料不齊全怪怪的 有搜尋版上文章,但好像沒人問過緊急連絡人這塊 請問會因為這兩個欄位需要重新申請嗎? 謝謝各位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58.115.170.21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89688049.A.8EB.html
cassine: 都不重要,不用擔心03/17 22:14
謝謝cassine大大 ※ 編輯: viaso (49.216.113.26), 03/19/2017 16:57:16
viaso: 回報,順利通關沒被問任何問題~再謝謝大大 04/09 03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