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hiayu (我想漂流)
看板VISA
標題[ESTA]入境問題
時間Fri Apr 14 00:10:45 2017
大家好,我已爬過文,但沒找到答案,所以請大家不吝分享,謝謝
預計今年七月到美國去參訪交流,對方公司願意提供邀請函,但因為我們公司一共有六個人包含老闆,但是六人中有四人是直系親屬一起出發,如果邀請函日期給予5-7週,是否會有拒簽的狀況發生?
因為我們其實也不確定回程時間,預計兩個月歸國,看版友有分享可以先買可以可24小時退票的機票或更改日期的機票,請問有人這樣做過嗎?
因為對方場內必須穿安全皮鞋,如果把鞋子放在行李箱通關時因為含鐵,是否會被要求打開行李?
請問我們應該準備哪些資料避免貝懷疑跳機呢?
謝謝大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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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ook: ESTA 不是簽證 不會有拒簽的情況 04/14 01:21
→ cchris: 邀請函無效力,回程機票無意義;esta不是簽證;真實旅客都OK 04/14 01:34
→ cchris: 別人買機票再退是因為用免簽入境,然後出境換F/J簽證入境 04/14 01:36
→ hiayu: 抱歉,應該是「拒絕入境」才對 04/15 14:52
→ cchris: 多慮了 04/15 15:56
→ hiayu: 3Q 04/20 20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