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nactazi (nactazi)
看板VISA
標題[歐洲][丹麥] 同居兩年的證明
時間Sun Apr 30 19:30:05 2017
各位好,我目前因伴侶拿到丹麥工作簽,我也欲以伴侶簽證(accompany family memeber)
底下的同居伴侶(cohabiting partner)一同前往,申請時要出示同居兩年證明,
網站列出以下文件例如:租約、保險單、費用帳單...等
只要有我們兩人共同名字在上面的。
我們也只能提供租約,
但是同居的地方是租的,去信過丹麥移民局他們的回答跟網站上一模一樣沒回答我的問題
台灣方的經辦處也只說她們不清楚叫我寫信問移民局,
房東沒繳租賃所得稅所以也不願意跟我去法院把租賃契約公證...
現在很苦惱,不曉得還有哪些辦法可以證明,想請問有無遇過同樣問題的人,
有無經驗可以參考,先謝過大家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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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93551808.A.7C1.html
推 gottsuan: 幫房東繳稅讓他開證明給你 05/01 09:06
謝謝提供意見,還是想知道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
※ 編輯: nactazi (140.114.81.53), 05/01/2017 13:21:41
→ ook: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去辦結婚囉,這樣就不需要什麼同居證明了 05/02 00:19
→ ahyang: 一般而言,帳單、銀行對帳單,兩人同地址,同時期,名字 05/03 17:35
→ ahyang: 不一定要在同一份文件上 05/03 17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