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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教各位, 我前天前往AIT通過J1的簽證, 現在等待護照回來。 但,我在AIT準備面試時, 裡面辦事人員和我說, 我的DS-2019裡面(form covers period): 是寫 from 06-21-2017 to 12-21-2017 所以我J1簽證應該也是發這個期間。 但因為我從台灣去美國的機票是訂 美國時間6月22日抵達美國 意思就是會晚DS-2019 (或J1簽證一天?), 想請教各位: 1.如此我是否要重訂機票要往前到21日之前呢? 如果22日我再到達美國,是否會被拒絕入境? 2.我可否停留在美國到 2018年1月3日再離境? 因為有點緊急,想請教各位, 再麻煩大家提供建議了! 謝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40.132.13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95077805.A.C45.html ※ 編輯: AKEN45 (111.240.132.137), 05/18/2017 11:31:17
abard: 22號沒差,我上次晚了五天入境 05/18 11:33
abard: 另外一個問題就不清楚了 05/18 11:34
cassine: J-1 有 30 天 grace period 05/18 16:25
hippogcl: 1. 不會 可以入境 2. 可以 05/18 22:09
YiYaochAng: 我晚一天入境過 好好解釋他們還是會讓你入境 12/09 22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