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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~小妹我打算今年9月一個人去美國找友人玩20幾天, 已爬文過,知道我可以申請ESTA, 是想問我在申報時要報住美國的友人的地址嗎? 因為是男性朋友,很怕被誤會我是想來生小孩或賣的... (雖然說在學學生這點應該可以彌補一些) 然後因為沒意外我是不會待超過30天的, 而我看板上很多都會給居留90天, 有必要特別在哪裡標示或跟入境官講我只需要30天嗎? 另外本身雖是學生但有固定的打工, 如果帶約2萬台幣的美金+額度2萬的信用卡然後說要玩20幾天, 會不會有問題呢? 真的很怕被當作去賣的...QQ 先謝謝各位了><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3.17.254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496996053.A.DEE.html
cchris: 真實的旅客都不用擔心;問什麼就答什麼;法律也沒禁止生小孩 06/09 16:19
EVAgo: 樓上說的沒錯:) 不過法律有禁止賣.... 06/09 16:35
cchris: 沒找到證據就不能說你有問題;就算是同性別也能在美國結婚 06/09 16:43
cchris: 第一次通常都ok;如果一直有下次,就會詳細檢視 06/09 16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