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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好, 我opt 2017/10/9開始,USCIS status表明在10/4時寄出我的 EAD卡,但卻寄丟了, 我在11月初時重新申請EAD卡,目前都尚未收到新卡, 但我的opt unemployment day 在 2018/1/6就會滿90天, 我之前的advisor同意給我一個volunteer 工作,從1/5開始, 我的問題如下: (1) 之前EAD卡寄出但遺失,目前補辦中,可以開始這個volunteer 工作嗎? (2) 因為我先生有H1B,如果我無法開始這工作,是不是要立即轉成H4? 或是有什麼更好的方法?現在轉H4中間會不會有時間差?是不是算非法居留? (3) 如果我可以開始這工作,那給學校的report可以先用 USCIS的status與receipt 替代嗎? (4) 如果我可以開始這volunteer工作,那我的advisor需要填 I9嗎? 非常謝謝各位的回答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8.227.194.22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515166753.A.DD9.html ※ 編輯: upwardspiral (128.227.194.221), 01/05/2018 23:50:49
upwardspiral: 後來在USCIS網頁找到goo.gl/1ygqB5 01/06 03:51
upwardspiral: 然後 standard opt的employer應該是不用填I9 01/06 04:48
cassine: 1.可;2.是,否則時間到會失去身份 01/06 07:04
cassine: 轉 H-4 用 I-539 申請,審查時間內可以合法待在美國等結 01/06 07:05
cassine: 果,離境就失效 01/06 07:05
cassine: 3. 對;4. 印象中還是要,不過以網頁說明為準 01/06 07:06
upwardspiral: 謝謝c大的回覆,很有幫助,感謝您! 01/06 12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