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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lechat (Viel Ervolg!)》之銘言: 想請問OPT快到期前,雇主開始了J-1申請的作業 也在處理DS-2019 選擇在美國境外轉身份 雇主原本先選了OPT到期隔日為DS-2019開始日期 後來請雇主改日期到grace period結束附近幾天 請問還有OPT grace period嗎? 不知道這跟last action rule有沒有關係? 以及 在什麼時候之前 都還是維持F1 OPT/ OPT grace period身份呢? 比如是到美國境外pick up J1 visa? 還是中間雇主申請J1被批准的時候? 如果有可能在美國境外轉J1和F1以外的其他簽證 這個已經在處理的J1簽證會有影響嗎? 謝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6.15.23.18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518408543.A.5BA.html
cchris: 境外不叫做轉身分。看不太懂你的意思。請列出實際日期,以 02/12 13:52
cchris: 及你打算何時出境 02/12 13:52
比如3/15 OPT到期,打算4/30左右出境,雇主一開始填3/16 是DS-2019開始日 雇主表示會取消這個日期,雇主在講到美國境外拿簽證,是用"pick up" 所以可能因此我誤解了
cchris: j1不是工作簽證,雇主也不需要申請什麼。你有誤解 02/12 14:19
恩恩 也不是很清楚流程 但是是政府部門 而非訪學身份的J1類別 cchris: 看不懂你最後一句話在講什麼。整篇都很難懂 02/12 14:22 最後一句話的意思是,如果後來不走J1,但雇主已經跑了這些程序, 而我換了其他簽證 會不會雇主這個J1 變成是USCIS last approved 這是因為有律師這樣提出來 所以才會有這個疑問 謝謝!
lechat: 謝謝點出問題點 主要是律師提到last action rule 說海外也 02/13 15:20
lechat: 會可能適用到 所以驚訝了一下 02/13 15:21
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6.15.23.18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518507974.A.FFC.html
cchris: 如前所說,根本沒有這個"程序"的存在;雇主的這個流程不是US 02/13 17:17
cchris: CIS的申請,只是印出一份文件DS-2019而已,和USCIS無關 02/13 17:17
cchris: 印一份文件,只需要幾秒鐘的時間,把資料輸入系統然後印出來 02/13 17:18
cchris: 這是國務院的SEVIS系統,不需要申請,資料打進去就能印出來 02/13 17:19
cchris: 如果你用這份DS-2019去辦境內轉換(I-539)或境外簽證,當然 02/13 17:21
cchris: 就是個"action";單純印出DS2019文件沒有任何法律意義 02/13 17:21
lechat: 謝謝說明!所以如果有另一個國務院系統的簽證在處理 02/16 12:08
lechat: 這一個J1只要沒有進行境內轉換或是到使館辦簽證 就無影響 02/16 12:09
lechat: 如果是兩個不同的單位申請J1 是否實際去轉換的才生效呢? 02/16 12:09
cchris: 何謂國務院系統的簽證? 02/16 12:16
cchris: 請勿自己發明名詞 02/16 12:17
lechat: 謝謝 想表達的是國務院SEVIS系統 02/17 05:44
lechat: 如果是走國務院SEVIS系統的簽證 是不是可以有不同申請案 02/17 05:45
lechat: 同時進行? 謝謝! 02/17 05:45
cchris: Sevis系統不是簽證。所以依然沒有你的這個名詞的存在 02/17 13:34
cchris: 所以這個問題不成立 02/17 13:34
cchris: 很多學生入學前拿到好多所學校的i20,這也是sevis系統,和 02/17 13:37
cchris: 簽證完全無關 02/17 13:37
cchris: 同理,交換學人也可以拿到好多份不同的ds2019,和簽證無 02/17 13:39
cchris: 關 02/17 13:39
cchris: 這些sevis文件可以拿去辦簽證,也可以不拿去辦簽證 02/17 13:40
cchris: DS2019也不是一個"申請案";它不需要申請 02/17 17:45
lechat: 非常感謝您的說明! 02/18 08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