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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請問一下,我在2016年六月中回到台灣 (結束了J1 visa,visa上的結束日是6/30) 預計到2018六月可以滿足two-year residential policy 但是我在2017暑假有使用ESTA入境美國旅遊約一個月 我目前有申請到美國的post-doc 預計拿J1 visa 就我所知,two-year residential policy是累積的 所以ESTA入境時間也會被計算在內嗎? 如果是的話,是不是我就要多等一個月(等到七月)才能拿J1入境? 另外,我知道拿J簽證可以在簽證的start date一個月前入境, 所以這樣的話我可以在還沒滿兩年的前一個月內入境? 謝謝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217.138.13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519840444.A.303.html
cassine: 你完全理解錯誤,那個兩年條款跟你擔心的點無關 03/01 03:04
cassine: 212(e) 是說你不離境兩年的話不給轉 H/L/O 簽證或是綠卡 03/01 03:05
cassine: 另外一個 12/24-month bar 有限制連兩個 J-1/Professor 03/01 03:05
cassine: Visiting Scholar類別中間的間隔期限 03/01 03:06
ST0103: 我之前跟接下來都是J1 visiting sholar沒錯 03/01 18:35
ST0103: 所以24 months bar不會被ETA影響嗎? 03/01 18:36
ST0103: 另外我可以在滿之前一個月拿J1 visiting scholar入境嗎? 03/01 18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