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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朋友無權限,幫朋友代PO文,謝謝。 背景: 老公在美工作,身分是綠卡,我們有一個美國籍小孩。我之前用B2出入境多次,B2過期後 用esta出入境,第二次被抓去小房間表示之前待在美國時間太長,中間有申請過F1被拒過 。 問題: 移民官提醒我esta不能探親。 我可以以探親為由申請B2嗎?主要我們希望先生在美國工作還是能和孩子保有親子關係, 但他的工作沒辦法常飛回來。 如果我一樣全職媽媽,但在台灣待上六個月以上申請可能過嗎?或是待上一年後再申請呢 ? 或是我需要在台灣找份工作,連結強一點才能有機會呢?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9.211.20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520778274.A.13B.html
cchris: 辦B2要檢查移民意圖。你的連結弱、紀錄差。連F都被拒,B03/12 02:23
cchris: 簽更難03/12 02:23
cchris: b2/esta都可以拜訪親友,但不能住在美國。你顯然濫用B2/免03/12 02:25
cchris: 簽。就算你繼續用B2一樣很快就完蛋03/12 02:25
cchris: 你看起來在嫁綠卡守活寡的不幸狀態,就盡快有效率的處理03/12 02:36
cchris: 移民03/12 02:36
cchris: 你如果在台灣有份工作忙到讓你很難常常飛美國,那你用免 03/12 03:00
cchris: 簽赴美探親就非常OK 03/12 03:00
cchris: 每兩三個月只去五天,這樣就可以長期經營。不過半年內最好03/12 03:10
cchris: 都不要去,不知道你之前濫用的多嚴重,最好說明一下03/12 03:10
cchris: 但守活寡一般只要兩年,應該沒剩多久了03/12 03:11
cassine: 同意樓上,另外建議你不要硬闖,拒簽已經不太好了,你硬03/12 10:17
cassine: 闖失敗被遣返,連依親申請可能都會出問題,到時後還得等 03/12 10:17
cassine: 你先生歸化後才能夠漂白03/12 10:18
(朋友回)謝謝C大的回覆。 之前平均待美四個月,回台兩個月,主要希望能家人團聚,我知道濫用了。 預計一年後再飛美國打算,天數也不會太長。 請問一般守活寡兩年是什麼意思?綠卡幫配偶辦身分嗎?是不是都至少兩年以上呢?時間 不能很明確? 我先生預計明年12底能送公民文件,是否等公民身分完成再辦身分會是目前比較好的選擇 呢?謝謝! ※ 編輯: sandyfuture (118.169.208.145), 03/12/2018 22:07:01
boblu: 這些東西應該跟你雇用的移民律師談吧? 03/12 22:51
cchris: 你多久前開始濫用的?何時開始想移民?現在排期相對很快, 03/13 01:09
cchris: 很多人不到兩年就拿到綠卡。你當初如果正確規劃、送件,現 03/13 01:09
cchris: 在多半已經拿到綠卡。聽起來你連遞件都沒有,認定它一定 03/13 01:09
cchris: 很慢?這樣就可惜了 03/13 01:09
cchris: 兩年前遞件的排期算是很快。板上很多人2016年初遞件,最 03/13 01:11
cchris: 近都陸續拿到綠卡 03/13 01:11
cchris: 辦公民還這麼久?現在很多人公民要等一年,所以還不如現在 03/13 01:14
cchris: 就遞件申請綠卡配偶。你幾年前早該申請了。這個錯誤蠻可 03/13 01:14
cchris: 惜的。下次請早點來問 03/13 01:14
cassine: 另外本板沒有設定發文門檻,所以根本沒有什麼權限問題 03/13 01:40
cassine: 請他自己上來把整個流程講清楚比較好 03/13 01:40
cchris: 只要完成帳號註冊就能發文 03/13 03:27
jfw616: 註冊賬號並不能馬上發文 03/13 15:19
jfw616: 需要等人工註冊通過03/13 15:19
因爲朋友註冊還在等審核,一直沒收到通知,所以無法發文,才幫她先發文。另朋友回覆 ,兩年前開始,先生工作關係轉調美國,當時小孩還小,考量遞件無法自由出入,所以才 先用剩餘B2往返,也沒考量到移民問題。謝謝C大回覆,再跟先生討論遞件看看。 ※ 編輯: sandyfuture (118.160.226.192), 03/13/2018 23:17:30
cchris: 考量錯誤:遞件不會影響出入 03/14 13:40
cchris: 這種事情不能靠自己猜、隨便「考量」03/14 13:41
cchris: 算起來兩年來最多只濫用B入境三次,不可能更多了。再一次03/14 13:48
cchris: 大概也會出問題了。總之不是免簽不能這樣濫用,而是連B簽 03/14 13:48
cchris: 也不行這樣使用。你誤解入境官的意思 03/14 13:48
cchris: 想要團聚就要在第一時間辦綠卡。非移民簽證不能用來團聚 03/14 13:51
cchris: 這個例子太可惜了。兩年前一調美國就馬上遞130,中間就照 03/14 13:54
cchris: 你本來的方法濫用B簽,沒問題。現在剛好拿到移民簽證,直 03/14 13:54
cchris: 接解套 03/14 13:54
(朋友回) 謝謝兩位c大回覆,不好意思!完全新手,昨天po文後,不知道為什麼按到什麼又要重新 人工審核,所以再請朋友幫忙,謝謝。 以下問題我理解是否正確 1.i130遞件後就具有移民傾向,使用b簽/ESTA入境會依海關當時認定來決定入境與否? 2.遞i130後,我可以用ESTA入境嗎? 3.遞i130後,建議不要申請B簽,因為我是高風險過的機率很低? 4.我先生2019/9可以申請公民,那時間點上是要等到那時候還是現在先丟申請? ※ 編輯: sandyfuture (118.160.227.242), 03/15/2018 23:44:59
sorryla: 130還不算完全的建立移民傾向,很多人130/140過後拿ESTA 03/16 14:18
sorryla: 有入境成功,但你先前濫用B簽的情況下應該很難再入境成功 03/16 14:19
cchris: 1不正確。遞130對入境沒有影響。你若失敗是因為紀錄差 03/17 03:41
cchris: 2可以 3遞不遞都一樣很低,因為你紀錄差03/17 03:42
感謝各位的回覆,朋友會再跟先生討論,謝謝。 ※ 編輯: sandyfuture (118.169.215.147), 03/19/2018 19:52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