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assine: 兩者都是 I-539 ,移民局可能搞不清楚你想幹麻 07/02 23:37
→ cassine: 送出轉 F-1 的 I-539 後本來就可以合法等到結果出爐,結 07/02 23:37
→ cassine: 果你又送 B-2 的 I-539 變成脫褲子放屁,移民局可能以為 07/02 23:38
→ cassine: 你不想轉 F-1 了,然後等著發RFE要求說明到底是什麼狀況 07/02 23:38
感謝版主說明
那我現在能做的事就是等嗎? 或是申請case inquiry
謝謝~~
※ 編輯: gios (47.180.162.128), 07/03/2018 00:44:42
推 cassine: Inquiry 大概也只是叫你繼續等,如果學校還不錯也有要唸 07/03 01:09
→ cassine: 那就離境放棄兩個 I-539 回 AIT 辦 F-1 簽證再入境 07/03 01:10
→ gios: OK瞭解~感謝版主說明~~ 07/03 05:56
→ cchris: 你的代辦的做法實在亂來。找不專業的代辦不如自己處理 07/03 10:03
→ cchris: 你的學校也是找這個代辦找的?多數找代辦的人下場都很慘。 07/03 10:08
→ cchris: 簽證尤其不能給代辦處理,這不是他們的擅長領域 07/03 10:08
→ cchris: 你的正確做法是寄信給移民局,取消掉你的B2延期申請,只留 07/03 10:54
→ cchris: 下第一份轉換F1的申請。否則第二份會隨時把第一份蓋掉,就 07/03 10:54
→ cchris: 算第一份通過後也可能成為定時炸彈 07/03 10:54
→ cchris: 這叫last action rule。總之,你根本不該申請第二份539, 07/03 10:58
→ cchris: 這是不正確的程序。你也浪費了申請費 07/03 10:58
→ cchris: 你的代辦的回答也是完全錯誤的。現在根本不應該再繼續申 07/03 12:16
→ cchris: 請延簽。而且查狀態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。時間到了當然可以 07/03 12:16
→ cchris: 去查。 07/03 12:16
→ cchris: 建議你趕快寄信把1月的539撤銷,然後去查詢11月的539狀態 07/03 12:18
→ cchris: 撤銷時寫一封信簡單說明你的目的及當初犯的錯誤。有可能 07/03 12:20
→ cchris: 幫助你11月的正確案件早點處理 07/03 12:20
→ cchris: 然後再也不要聽這個無能代辦的話了。不然你遲早會死得很 07/03 12:22
→ cchris: 難看 07/03 12:22
→ gios: 謝謝版主告知, 看來不處理不行了 07/04 00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