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booooom: 我先生也是第七年博士,後來學校說無法再延長I-20,只 07/21 02:14
→ booooom: 能申請opt繼續念博士(掛在研究室老闆底下),在我們學 07/21 02:14
→ booooom: 校我身邊也有一些一樣的例子,但好像是不允許的 07/21 02:14
推 booooom: 是post -completion OPT 07/21 02:17
→ cityport: 沒畢業哪來的OPT? 07/21 04:34
→ cityport: 有OPT不就是I-20延長了? 07/21 04:35
推 sorryla: post-completion OPT的申請條件不就是該學期要畢業嗎? 07/21 04:52
推 booooom: 我指的無法延長I-20是指無法延長program end date 07/21 04:59
推 booooom: 這我不清楚學校怎處理的,但我想這是IPS能讓學生合法留在 07/21 05:05
→ booooom: 美國完成學業的方式 07/21 05:06
→ cityport: 她應該是指pre-completion OPT 07/21 05:23
推 booooom: 我指的是post -completion OPT,剛已經有翻了先生的EAD 07/21 05:26
→ booooom: 卡確認過了 07/21 05:26
→ cityport: 沒畢業是不能用post-completion OPT的 07/21 05:36
→ cityport: 唯一可能的操作是拿一個MS先畢業,用MS的OPT讀PhD 07/21 05:37
推 booooom: 我想我說再多都沒有用,我只是提出我身邊的例子供板主及 07/21 05:53
→ booooom: 板友參考,而且的確是博士的OPT, C大你沒遇過不代表沒有 07/21 05:53
→ booooom: ,具體怎操作我也不清楚,謝謝你的回應 07/21 05:53
→ cityport: 你不知道如何操作就請先弄清楚再回文 07/21 06:27
→ cityport: 誤導別人是很嚴重的事 07/21 06:27
推 booooom: 具體操作我的確不知道,我身邊的例子都是依照的ips的指 07/21 06:39
→ booooom: 示做的,我們不是主導怎操作的人,而是必須聽指示的人, 07/21 06:39
→ booooom: 也沒有選擇的權利,沒有畢業的確就規定來說是無法使用Opt 07/21 06:39
→ booooom: ,但這有很多grey area,就看學校ips怎處理,原po的文中 07/21 06:39
→ booooom: 也提出她們學校有這樣處理,板主提出疑問,我才說出真的 07/21 06:39
→ booooom: 是有這樣的情形。 07/21 06:39
推 sorryla: 我覺得有可能的操作方式是學校方先回報SEVIS說此人畢業, 07/21 06:40
→ sorryla: 但是扣留畢業證書,要求OPT繼續留下來做。雖然聽起來挺 07/21 06:40
→ sorryla: 不正當就是。 07/21 06:40
→ cityport: 非法的事就不要回到板上 07/21 06:57
→ cityport: 這不是什麼grey area,這就是ILLEGAL 07/21 06:58
→ cityport: 我沒有碰過這種事,因為我的朋友跟我的學校不做非法的事 07/21 07:05
→ cityport: 合法的做法是轉J1或H1把學位完成,不是企圖保留OPT 07/21 07:07
推 Miahh: 我問了學長姐,第八年確實就是用OPT ,跟上面b大一樣。我學 07/21 07:24
→ Miahh: 校也不是什麼不正規的機構,某間東岸的名校(不知道b大先生 07/21 07:26
→ Miahh: 是不是不同間?)。學長姐說是新的政策,就如我上面轉貼的 07/21 07:26
→ Miahh: 學校說明,要延畢到第八年得經過院長批准,但據說大部分都 07/21 07:27
→ Miahh: 被拒絕了(除非是生孩子生病能解釋為什麼要延畢)。 07/21 07:28
推 Miahh: 所以官方記錄顯示已畢業大概就是為了讓學生申請OPT吧,但反 07/21 07:31
→ Miahh: 正我的狀況也不能申請OPT就是了 07/21 07:31
推 booooom: M大,學校不同間喔,同不是什麼不正規的機構 07/21 07:56
推 Miahh: 喔正確來說是要繼續用學生簽證要院長同意,但幾乎不可能( 07/21 07:56
→ Miahh: 學姐聽過唯一成功的例子是個土耳其學生說他回國會被政治迫 07/21 07:57
→ Miahh: 害),因為幾乎不可能,國際事務處(或不知道學校是怎麼協 07/21 07:58
→ Miahh: 調)想出的辦法就是讓學生改用研究人員的名義用OPT留下,一 07/21 07:58
→ Miahh: 般是掛在老闆名下 07/21 07:59
→ Miahh: 如果是不同學校,可見這是美國目前廣泛得現象,不知道跟政 07/21 08:00
→ Miahh: 府方面的政策有沒有關係,總之就是不希望國際學生在美國停 07/21 08:01
→ Miahh: 留太久 07/21 08:01
→ cchris: 只剩寫論文的學生開始post OPT的確是合法的,很多PhD這樣做 07/21 13:00
推 booooom: 建議那位說我分享的事情是''誤導''和''非法''的板友將M大 07/21 14:18
→ booooom: 及Chris 大最新的文章細讀。另外你的用詞已經讓我感到不 07/21 14:18
→ booooom: 舒服了,這裡不是八卦板無需這樣,謝謝。 07/21 14:18
噓 handsomeLin: city大怎麼不相信別人的話,還開嗆 07/22 00:40
→ handsomeLin: 你不知道的事不代表做不到 07/22 00:40
→ Cavalier: 這告訴我們 不懂的事情不要太鐵齒 08/16 06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