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VI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大家好, 我是在STEM OPT,最近收到新的offer 因此有想計畫在新舊工作之間那段時間回台灣一下 但不知道怎麼樣才合法合理但又不會有入境風險@_@ 1) 跟公司提辭呈、跟學校報告離職 只有offer letter,還沒入職新公司 在這樣的情況下,i-20、sevis的紀錄上,回台再入境時會是unemployment 被問到的話,出示offer letter足夠證明嗎? 2) 跟公司提辭呈,入境美國後再跟學校報告離職 (學校規定十天內要報告,我預計只回台約一週) 回台再入境的時候,紀錄上會顯示我還是舊公司員工 但只有薪資單可以證明在職,公司當初沒有給offer letter (但這樣好像有點在騙人@_@) 3) 跟公司提辭呈,入職新公司,跟學校報告換雇主,i-20,sevis 全都以新公司為主 這好像最可靠了 不過新公司大概會覺得我一簽offer就說要回台一週不太好吧 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建議,謝謝各位~~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72.117.162.1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541979666.A.6F6.html
cityport: 3 11/12 08:07
cassine: 1 不可行,只能 2 或是 3 ,offer letter 網路上下載改一 11/13 00:32
cassine: 下,用公司信紙印出來HR簽一下就可以 11/13 00:33
謝謝回覆!後來新公司希望盡快上班,大概又要等一陣子了 另外想請問的是 關於之後入境美國的offer letter內容 提到會幫辦h1b,這樣會不會被移民官覺得有移民企圖呀? ※ 編輯: nosignal90 (172.117.162.11), 11/14/2018 12:37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