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cchris: 新公司符合一個複雜條件的話,可以不用申請amendment 12/18 18:10
→ cchris: 既然你的公司律師說必須辦,就表示他認為不符條件,那就辦吧 12/18 18:10
→ deviljet: 謝謝Chris大 12/18 23:55
推 cassine: 記得律師費用不能直接要求員工出 12/19 00:41
→ cassine: 透過間接會計做帳方式讓員工負擔沒被舉發或是查到是OK的 12/19 00:41
→ cchris: 勞工局有規定律師費是商業支出,不應由員工負擔 12/19 02:23
→ cchris: 你付了就會影響prevailing wage的計算 12/19 02:24
→ deviljet: 謝謝兩位大大 請問這個規定有文字敘述嗎 想找來看看 12/19 12:07
→ cchris: 當然有。LCA表格上都要簽名宣稱不會把費用轉嫁給員工 12/19 13:55
→ deviljet: 謝謝 我來找一下 12/19 21:57
→ cityport: 律師知道、HR知道,只是不跟你說而已 12/19 22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