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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在美國結束一年的au pair任期(J1簽) 正在grace period中 以30天來計算5/7需離境 因為想待久一點陪男友(美國公民,但無馬上結婚的想法) 這兩天才發現可以使用境內轉換身份的方法多留一陣子 目前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板友們 1.I-94上的到期日是D/S,但我只要在5/7前提出申請就可以對嗎? 2.目前審理時間還是大約三個月嗎? 3.因為知道自己通過申請的機率不高,只是想爭取審理時間,如果最後申請不過, 會影響到我後續以ESTA入境或申請其他簽證嗎? 4.因為過5/7後就是無簽證身份了,即使在等待期間是否都無法出境再入境? 先感謝板友們的回答了 謝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7.200.211.93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556572279.A.EC0.html ※ 編輯: miyavihiyo (47.200.211.93), 04/30/2019 05:19:32
cassine: 1.看你 DS-2019 上的日期加 30 天 04/30 05:25
cassine: 2. 差不多,被 RFE 會更久 04/30 05:25
cassine: 3. 都無違規的話就不影響 04/30 05:26
cassine: 4. 因為出境就是放棄I-539,要取得簽證或 ESTA 04/30 05:26
瞭解了!感謝您的回覆!! ※ 編輯: miyavihiyo (47.200.211.93), 05/01/2019 23:36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