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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cassine與cchris大的回覆 再請教一個問題 配偶11月會回台灣 假如配偶使用I-539境內轉換以爭取10月份能合法留美 請問現在請公司律師辦I-539會來得及嗎? 我們需要收到什麼文件才能確定配偶10/1後能合法留美? 謝謝 ※ 引述《shawnfu (差不多先生)》之銘言: : 各位前輩好 : 我現在使用F1-OPT工作第一年 : 本身STEM OPT明年二月到期 : 今年抽到H1B USCIS更新已Approved 但還沒收到紙本 : 想請問幾個問題 : 1. H1B既然是10/1生效,我有需要申請OPT extension 嗎 : 2. 配偶當初沒跟我一起申請H4,請問他需要在10/1前離境,回台灣AIT申請H4 : 3. 假如收到紙本是I797-B 我是期限多久前要回台灣換簽證? : 如果是I797-A 是不是不用回台灣了? :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7.165.119.42 (美國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568567043.A.009.html
cchris: 來得及,拿到收據就可以合法等結果。但11月一出境就作廢, 09/16 03:27
cchris: 要去AIT撥美簽 09/16 03:27
cchris: 如果公司律師的效率低的話,建議自己辦539,不需要公司幫 09/16 03:28
cchris: 助。或是提早一個月回台灣 09/16 03:28
cchris: 申請費370美金,就多待一個月,不划算 09/16 03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