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filley (filley)
看板VISA
標題[北美] opt 使用計算
時間Thu Oct 3 01:30:45 2019
想請問一下有關雙碩士對opt 的規定(已爬文),如果以前第一個碩士學位申請過opt, 但
在頭3個月沒找到工作下就回台(完全沒用到opt去工作),現在想再去唸一個碩士並再申
請opt,這樣是算第一個碩士有用過opt 還是沒有?因爲有提到可拆兩段用,但以前的申
請表似乎沒有可以填使用時間? ice 上是只寫 you could apply for 12 months of opt
at each education level .
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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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2.96.19 (臺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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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sorryla: 有申請就算用掉了 10/03 02:21
→ cchris: post OPT不能拆段;你的已經報廢 10/03 02:35
→ filley: 那拆兩段的例子是怎麼可行的?@@ 曾經有看到這樣的討論... 10/03 03:02
推 jo6nl: 可以拆斷類似 pre OPT 10/03 03:56
→ cchris: 樓上那篇我解釋的不夠清楚,只有pre可以拆兩段 10/03 11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