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assine: 1.法律沒說不行;2.普通,但如果學店已經被盯上就容易出 12/07 14:49
→ cassine: 事情;3.不會,但同樣學店已經被盯上就不利 12/07 14:49
→ cityport: 3個問題都是法律沒規定,會不會出事都是看命運 12/08 13:22
→ cchris: 依照法制國家的精神,法律沒禁止的事情,做了絕對不會有 12/09 05:46
→ cchris: 事。要出問題也必須依法有據。所以一定是解讀法律不一致才 12/09 05:46
→ cchris: 會有事情 12/09 05:46
→ cchris: 以2來說,移民局擅自更改了解讀方式,認為有滿一年opt的人 12/09 05:50
→ cchris: ,不可以CPT(斷章取義某個條款)。所以造成問題,但也可 12/09 05:50
→ cchris: 能被告,因為曲解了法規的原意 12/09 05:50
→ cchris: 我的重點是,只要合法就一定沒問題。但是如何判斷合不合法 12/09 05:52
→ cchris: 就是大學問,而且會隨著時間改變 12/09 05:52
→ nanabear: 謝謝大家的建議和回覆。我看USCIS的規定,覺得很多自我 12/09 11:57
→ nanabear: 解讀的空間。看來申請第三個學位,直接以CPT在學全職工 12/09 11:57
→ nanabear: 作是合法的,但必須同時符合學生身分(修課等)。 12/09 11:57
→ cchris: USCIS現在有不同的解讀;它的解讀是,第二個同級學位不能CPT 12/09 14:43
→ cchris: 它解讀成同個學位只能有12個月的CPT,所以未來轉H1就會被拒 12/09 14:46
→ nanabear: 所以CPT先工作以後,要轉H1B 會有困難。感覺似乎只能找 12/15 14:10
→ nanabear: 直覺給H1B的工作機會 12/15 14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