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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 我在去前四月已經成功放棄綠卡, 並和我老公回到台灣工作 由於我老公持有美國+台灣國籍 我想請問今年美國報稅時, 我是否該和他合併報稅? 還是讓他報稅時報單身即可? 因為我有朋友告訴我 只要配偶是外籍 不具美國籍 在稅法上就可報單身 因配偶已經放棄綠卡 所以也就沒有稅的義務了 但是我未來還是有回美國申請綠卡的可能 (目前放棄綠卡, 是因為這幾年預計在台灣工作) 考慮到未來還要辦綠卡的可能 請問我該繼續和老公合併在美國報稅嗎? 不知道夫妻合併報稅跟未來在美國申請綠卡是否有直接關係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09.241.6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581601301.A.C7B.html
cassine: 不是報單身,而是單獨報,婚姻不會因為放棄綠卡也結束 02/14 01:05
cassine: 可以自己算算那種報法退比較多繳比較少 02/14 01:06
cchris: 已婚人士不能報單身;只能合併MFJ或分開MFS申報 02/14 03:39
cchris: 至於你要選哪個這和移民無關;完全是你的自由 02/14 03:40
hebe10356: 報MFJ 配偶身分選 nonresident Aliens 02/14 09:39
hebe10356: 報MFS。 02/14 09:40
cchris: MFJ就會自願成為居民,要申報配偶的全球所得。MFS的話就 02/14 12:39
cchris: 不用 02/14 12:39
marathons: 綠卡問題應去Immigration板討論. 02/18 04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