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cchris: 你的狀況比較特別;你是被國務院用不正確的解讀方式搞掉簽 09/25 05:07
→ cchris: 證;國務院不正確的認定只要有travel ban就不發簽證;現在tr 09/25 05:07
→ cchris: avel ban還在,所以依然不會發簽證給你的;有豁免也沒用 09/25 05:08
→ cchris: 法官在另一個案子已經判定國務院不可以這樣解讀,但是法官 09/25 05:08
→ cchris: 只針對DV2020的人要求國務院正確的解讀法律,就算有travel 09/25 05:09
→ cchris: ban一樣要發簽證;由於法官沒有判決工作簽證也必須這樣做, 09/25 05:09
→ cchris: 所以國務院多半會裝死而不處理工作簽證; 你現在應該要回台 09/25 05:10
→ cchris: 灣在AIT辦簽證,就可以解套;然後你需要重新申請豁免 09/25 05:10
→ imiss0960: 謝謝c大的超快速回覆 09/25 05:15
→ imiss0960: 想請教為什麼要回AIT辦呢? 不可以直接將豁免的信用在 09/25 05:16
→ imiss0960: 我現在正在AP的這個case上嗎? 09/25 05:16
→ cchris: 總之,你是被3/11的EO搞掉,後來又出現6/22的EO;所以領事館 09/25 05:19
→ cchris: 會認為你受到兩個EO的限制,而不肯發簽證給你;單純解決6/22 09/25 05:19
→ cchris: 的問題是沒用的,你還必須解決3/11 EO的問題;離開歐盟 09/25 05:20
→ cchris: 再說一次;荷蘭領事館不發簽證給你是因為旅遊禁令,依然存在 09/25 05:23
→ cchris: 只要你人還在歐洲,領事館就不發簽證給你;這就是他們的解讀 09/25 05:23
→ cchris: 你上次摃龜,就單純是因為這個,和工作簽證禁令無關 09/25 05:23
→ cchris: 你只能去旅遊禁令以外的地方的領事館辦簽證,且要等14天 09/25 05:25
→ cchris: 回台灣剛剛好,因為要隔離14天;隔離結束你就有資格辦簽證了 09/25 05:25
→ cchris: 至於你符不符合L1豁免,那就找律師研究清楚;兩者同樣重要 09/25 05:26
→ imiss0960: 原來如此...XD真是有夠帶賽 09/25 05:32
→ imiss0960: c大, 我剛剛無意間讀到領事館的一份說明 09/25 05:57
→ imiss0960: 他們的解釋是否代表申請豁免還是有機會可以拿到簽證呢 09/25 05:58
→ imiss0960: 應該說若符合豁免條件 還是有機會一起通過3/11的EO? 09/25 06:05
※ 編輯: imiss0960 (77.166.235.21 荷蘭), 09/25/2020 06:06:23
→ cchris: 3/11的EO也有它的例外條款,非常困難的,比6/22的困難得多 09/25 07:05
→ cchris: 白宮的官網都有資訊;你可以詢問領事館 09/25 07:10
推 lhclhc1109: 借板問 L1簽證 同樣卡在大陸的領館 不過是AP狀態 想 09/26 15:47
→ lhclhc1109: 請問這種撤簽回ait有機會嗎? 09/26 15:47
推 cassine: 如果是真正的AP都是送到國務院,在台灣也會一樣要送國務 09/27 02:21
→ cassine: 院,看你想在哪邊等吧 09/27 02:21
→ cchris: 在台灣辦會少一個3/11 EO的影響,少一層風險 09/27 08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