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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年二月拿到綠卡, 目前在台灣打算待到2020 12月,到時候回美國剛剛好滿離開美國五個月,符合在美國一 年要待滿半年的潛規則。 想要請問如果明年想再回台灣一陣子,最早什麼時候可以回去? 換句話說,我想知道綠卡計算所謂半年是2021起算,還是從拿到綠卡起算(2021 2月)。 謝謝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24.104.9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VISA/M.1601594592.A.4BD.html
cchris: 沒有你說的這個潛規則;正確規則是,每次離境不能超過半年 10/02 08:02
cchris: 然後如果能夠舉證居留意圖的話,離境不能超過一年 10/02 08:03
cchris: 總之,綠卡必須住在美國;你的"家"必須在美國;如果必須請假, 10/02 08:04
了解 感謝
cchris: 就申請I-131請假兩年;就可以高枕無憂的離開一陣子 10/02 08:04
marathons: 這不是VISA板問題,應該去Immigration移民板討論. 10/02 12:43
恩恩謝謝 ※ 編輯: eusevolod (36.224.104.90 臺灣), 10/02/2020 22:20:36 ※ 編輯: eusevolod (36.224.104.90 臺灣), 10/02/2020 22:21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