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assine: 可以 part-time,國土安全部網站竟然寫錯寫成只能full 10/06 08:50
→ cassine: time,移民局網站寫可以full-time也可以part-time 10/06 08:51
→ cassine: 絕大部分學校也都有指出可以part-time 10/06 08:51
→ cassine: 剩下三點的答案都是「是」 10/06 08:51
→ void: 非常感謝大大 10/06 09:15
→ cchris: 這個網站上定義的full time,並不是真正工作上的full time 10/06 09:15
→ cchris: 該網站上有ICE/SEVP的詳細規章,裡面就有提到要工作20+小時 10/06 09:16
→ cchris: 其實它定義的full time=20+ hr; part time=20- hr;就這樣 10/06 09:18
總之無論如何,都一定要">="20hr/week的意思?
→ void: 等等,所以大大的意思是 可以part-time 但還是得超過20hr/w? 10/06 09:18
※ 編輯: void (45.19.61.246 美國), 10/06/2020 09:19:24
→ cchris: 它這個定義方式要討論的是,要如何計算OPT的12個月;pre-OPT 10/06 09:19
→ cchris: 可以part time,就只用一半的月份(例如工作4個月視為2個月) 10/06 09:19
→ cchris: 而post-OPT一定要20小時,然後使用100%的月份,這就叫FT 10/06 09:20
→ cchris: 從它的角度,只要工作20.00小時,就叫做FT;這也是必須要做的 10/06 09:22
→ cchris: 對一個工作21小時的員工來說,雇主會覺得是PT,但是ICE認為 10/06 09:24
→ cchris: 是FT;這就是定義的不同而已 10/06 09:24
→ void: 感謝大大 10/06 09:58
→ cchris: 另外有個關鍵;疫情期間,ICE很友善的放寬了20小時的限制,不 10/06 10:44
→ cchris: 到20小時的OPT也被視為FT,直到疫情結束 10/06 10:44
→ cchris: 總而言之,ICE就是規定要20+小時;你要把它叫做FT或PT是你的 10/06 12:42
→ cchris: 事;法規就只是要求20+小時;然後疫情之下放寬,把不到20小時 10/06 12:42
→ cchris: 的也視為FT; (所以不是允許PT,而是修改FT的定義) 10/06 12:43
→ cchris: 但是大家要怎麼稱呼FT/PT其實都不重要 10/06 12:43
→ void: 請問一下,只要有>20hr/week以上 就算名義上是internship也 10/19 11:13
→ void: 可以對吧? 10/19 11:13
→ cchris: 你的問題是什麼?你的疑慮在哪裡? 10/19 12:30